庐山公安局关于对2020年庐山风景区十一黄金周期间实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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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缓解景区道路交通压力,根据庐山管理局旅游交通换乘相关规定,现就2020年庐山风景区十一黄金周有关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:

1.2020年 “十一”假期(1010时至10624时)庐山实施旅游交通大换乘。

2.换乘期间,游客自驾车、非山上居民等未办理2019年暑期周末通行证车辆不得进山,乘员须在庐山南北门换乘中心换乘。

3.换乘期间,所有非营运私家车1010时至10624时车辆禁止在庐山风景区道路上行驶。

4.所有核载0.75()吨以上货车以及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7时至21时禁止通行。

5.换乘期间,所有生活保障用车(运输活鲜物品、生活用品车辆)十一期间需要上路行驶的,沿用2019年暑期办理的周末通行证;需在牯岭街停车装卸货的生活用车,须在每日21时后前往庐山公安局交管大队凭车辆行驶证领取临时停车牌。

6.因执法执勤等公务活动用车和抢修水、电、通信、市政等基础设施急需上路的工程车辆,沿用2019年暑期办理的周末通行证。

7.部分路段适时实行单行管制。(大林沟路云龙宾馆至云雾大酒店路段常态性单向通行)

8.牯岭街、大林路、大林沟路、庐山索道上站台周边路段、窑洼路(清真寺至匡城宾馆)路段严禁停放车辆,河南路、河西路全线严禁占道停车。

 

9.所有车辆须遵守景区交通管理规定,司乘人员须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查处,并在媒体曝光。

 

 

庐山公安局 

2020928